全国服务热线:13097378133

证据调查程序 诉讼证据调查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日期:2020-10-06 08:18 人气:

证据调查程序

证据调查程序诉讼证据调查程序是什么?

2、主张及其依据和事实;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如果当事人的住所与实际住所不一致,则应单独说明。

([二)Acceptance:

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7天内提起诉讼。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应裁定在7天内不予接受。提起诉讼:在审查了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之后,应填写案件提交批准书,负责审查起诉的法官应决定提起诉讼。提交案件时,需要提交投诉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副本(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代理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必要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支付诉讼费用。如果案件需要财产保全,可以在案件开立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表和担保申请表,并应缴纳保全费。

([三)审前证据交换:

对于案件比较复杂且可能有更多证据的案件,法官可以在开庭前安排交换证据,而对于较简单案件,则可以不安排证据交换。法院。

1、证据必须指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始文件证据,而物理证据应提交原始文件;如果确实难以提交原件或原件,则可以提交副本,照片,副本,摘录,但需要在法院无异议地核对原件后进行标记;外国文件证据必须附有中文译本;视听材料必须是真实的。

2、当事人应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出示证据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未在出示证据的期限内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了出示证据的权利。对于双方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除非另一方同意进行交叉盘问,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会在审判期间组织交叉盘问。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请求。双方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或他们反驳另一方的主张的事实。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有关当事方的事实主张,则举证责任方应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和收集证据。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调查取证。申请书应说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深圳个人信息调查公司,居住地等基本情况,被调查取证的内容,被调查人调查取证的理由。人民法院的事实要证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和取证。

4、当事一方申请证人在法庭上作证时,应在提供证据的期限届满前十天提交,并应得到人民法院的许可。

5、经当事方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方在审判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并由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出示证据的期限自交换证据之日起失效。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时间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应当相应推迟举证日期。

6、如果一方在初审中提供了新的证据,则应在初审之前或期间提交。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证据”范围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不接受。

证据调查程序

([四)试用前准备:​​

(1)投诉单的副本将在5天内送达被告,被告将在15天内提起抗辩,辩护声明的副本将在原告内送达原告。 5天,答辩书的内容必须根据投诉中提供的事实,原因和证据展开,掌握辩护和反驳的关键,并提交相关证据。

(2)通知原告和被告诉讼权和大学陪审团的组成

(3)审查诉讼材料,调查并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对投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私人检察官开具收据。 。收据中应注明证据名称,正本或副本,收据时间,份数和页数,副本必须经过正本验证,并由负责法官签名或盖章原告和私人检察官也应签字或者盖章,并在收据中包括收据;如果未开立案件或者原告或私人检察官在案件开庭前撤回案件,则诉讼材料应当双方退还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