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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调查取证的 刑辩律师调查取证该如何防范风险?

日期:2020-10-06 08:18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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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应如何调查和收集证据以预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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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律师帮助客户胜诉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案件采用“极有可能”的举证标准,而刑事案件则采用“超出合理怀疑”的标准。然后,如果刑事辩护律师想要实现实质性,积极甚至有效的辩护,那么调查和取证就成为赢得案件的重要工作保证;但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因各种客观情况或法律法规而受到惩罚。局限性,练习的风险很大,您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以防“烧死自己”。

一、刑事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和收集证据权利的方式

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是指律师积极获得,收集和核实可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此过程中无罪,轻微犯罪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证据的权利。为了找到新的事实或对证据使用证据,司法机关可以充分注意案件中的问题,并努力实现最佳辩护效果。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辩护人认为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据的,审查起诉,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或尚未提交,他有权向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申请移交。

第四十三条【自行调查取证的权利】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辩护律师可以从证人那里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 (收集和获取证据),或向人民法院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并在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下,辩护律师可以向他们收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调查取证的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要取回的取证材料的内容或者调查问题的概要。应说明。自我调查和取证需要两种情况下的同意或同意。

二、刑事辩护律师行使调查和证据收集权的必要性

首先,“诉讼就是证据”。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灵魂,也是成功辩护的关键因素。收集证据,对证据进行调查和调查是获得证据的三种主要方式:访谈是从犯罪嫌疑人和在押被告中获取案件信息;文件评分是一次对话,旨在全面了解检察官的证据系统和案件处理过程。与调查和收集证据相比,访谈和文件审查缺乏主动性,而且不方便找到证据证明嫌疑人或被告没有罪,轻微或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这不利于法院的实质审判,也不利于起诉方与辩方之间有效对抗。

第二,“用自己的长矛攻击儿子的盾牌”,以帮助恢复案件的真相。在司法实践中,调查取证已成为刑事辩护律师自己设定的主要禁区。他们通常“没有收集证据,没有上线,等待审判开始,并找出检察官的过失;选择是“不清楚的事实,证据不足”。这种一般性的讨论是防御的要点。或使用被告的无犯罪记录,不良的家庭状况和良好的定罪态度等品格证据进行负面的辩护活动,从而使得无法找出该案的许多关键事实,只能从案卷中挑出错误深圳商务调查, “打破”而不是“站立”,司法人员很难接受律师的意见。

第三,“山川无处,黑暗中还有另一个村庄”。调查和取证将达到意想不到的防御效果。通过积极调查和收集证据,通常可以改变案件的性质,减少对法院犯罪行为的确定,获得排除非法证据的线索,并发现可以投降的材料。此外,还可以“提倡立功,促和解与赔偿”,“促进新的量刑证据,创造新的量刑环境”,从而达到更好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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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使调查和收集证据权利的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和限制区域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为律师辩护制定了禁止性规则,禁止律师销毁或伪造证据,或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证人隐瞒,销毁或伪造证据,并禁止律师使用威胁,诱使或其他诱使证人改变事实或对事实提供虚假证言的方式。违反这些禁止性规则的律师可能会受到最低程度的纪律处分,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捍卫者和代理人在诉讼中摧毁证据证据调查取证的,伪造证据和妨碍作证的罪行已成为达摩克利斯的剑,挂在刑事辩护律师的头上,一些律师已被劫持。为此,他采取了强制措施,甚至判罪和判刑。只要证人改变证词,或者司法机关认为其在司法机关的压力下作了虚假证词,证人最有可能说这是由律师完成的。证人将无法自卫,最终将被提起调查。此外,调查和收集证据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例如藏匿和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因此,在进行调查和取证时,必须注意技巧和时机。换句话说,请尽量不要调查和收集不相关且不会影响定罪和量刑的证据。此外,从证据的有效性,在审判实践中采用证人证词的经验以及可以学到的大量负面教训开始,以下情况的证人不得调查和收集证据:

1、受贿案中的贿赂人;

2、证人证词不清晰,不稳定,并且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多次收集证据;

3、证词是“单独证据”(即缺乏旁证或其他证据可相互确认);

4、案件的结果与证人(例如强奸案的受害者,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人等)直接相关。

四、行使调查取证权的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险预防

通过教师的指导和经验,作者对调查取证的风险有一定的了解,收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并结合过去十几起刑事案件的深入参与六个月。作为一名年轻的律师,请总结以下七个自我防范的风险预防建议!我也希望为业界的年轻律师提供一些帮助。

1、在调查和收集证据之前,请充分评估和判断其必要性,表现形式或潜在风险。如果确实有必要,请继续进行并制定相关计划。

2、在调查和收集证据时,必须由两名或以上的律师进行调查证据调查取证的,并尝试同步记录或录像深圳小三调查公司,从而留下收集证据的整个过程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