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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诈骗 把寻人启事当“财源”诈骗家属25万,无良男子获刑二年六个月

日期:2020-09-28 16:09 人气:

欺诈失踪者,利用失踪者通知作为“财务来源”,骗取25万家庭成员,对无良男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亲戚突然失散和失踪给家人和亲戚带来极大的焦虑和忧虑。此时,“失踪者通知”已成为对亲朋好友无限期期盼的重要载体。但是,这在亲戚朋友眼中。这里的“失踪人员通知”也已成为一些罪犯的犯罪工具。

最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遗失通知”诈骗家人的案件受理。被告利用受害人的渴望去寻找他的亲戚寻人诈骗,并利用受害人的紧急性来寻找他的亲戚。

寻人诈骗

案件审查

2020年3月21日,受害人罗某向顺德市北郊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儿离开北郊镇一家餐馆后失踪。第二天,警察通知罗,他已经在“今日头条”的相关部分中释放了女儿失踪者的通知。

3月23日下午,罗某收到陌生号码的威胁性短信,威胁罗某女儿的安全,并要求罗将5万元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罗某收到相关短信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月1日,警方在山西省大同市逮捕了肇事者龚。

罗不是本案的唯一受害者。检察官发现,2020年3月,龚从互联网购买了许多以他人名义发行的手机卡,银行卡和USB盾牌,并使用追踪信息在线搜索“搜索犯罪目标”,然后使用购买的手机卡拨打电话,发送短信等与失踪人员的家人联系。通过虚构绑架失踪者或提供相关线索,家庭成员可以向他们汇款。欺诈是针对预先购买的银行帐户实施的。

根据龚的供认深圳出轨调查,由于流行病,他失业了,所以他很想通过非法手段骗取金钱。他使用互联网在APP上搜索人们的追踪信息,并使用电话和短信等方法进行欺诈。六十次,诈骗金额达25万元。其中三名受害者在收到勒索信息后向公安机关报告。直到被捕,龚才没有收到任何欺诈资金。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被告人龚使用电话,短信,互联网和其他电信网络技术捏造事实,并为非法拥有目的建立了骗局。诈骗金额高达25万元,数额巨大,尽管尚未收到任何诈骗钱款,因为它已经构成犯罪,但由于遗嘱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失败,是未遂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和第23条第2款,根据规定,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以欺诈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被告龚某如实供认涉嫌欺诈罪,他不反对涉嫌犯罪,并自愿接受认罪并认罪。 2020年7月15日,顺德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并判处被告龚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令人欣慰的是,尽管本案中的被告被骗了很多次,但最终却很少有人被欺骗。在收到勒索信息后,大多数受害者选择举报犯罪,最终在犯罪分子成功之前将他们抓获。

检察官提醒

如果您的亲戚朋友失踪或失踪,您应在赶时间时保持理智和镇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此事,发布失踪人员通知等,以防万一。敲诈勒索,索取“信息费”等,索要详细信息深圳离婚调查取证公司,例如对方的住所寻人诈骗,要求和联系方式等,注意保留该信息,电话等有关证据材料,并报告给及时报警,以便警察可以验证信息的真实性。不要着急汇款,或者选择妥协。这不仅会给犯罪分子带来机会,损失金钱,还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寻找亲戚。

全媒体记者任志耀通讯员何立华李萌

编辑张子玲